
估計喜歡買書的人里,十之八九痛恨腰封。其實寫書的作者自己也恨。
作家葉兆言在2013年的時候出版了一本書,叫《動物的意志》。只見這樣一段話被赫然印上這本書的腰封:“中國具備奪取諾貝爾文學獎實力的作家不止一個,除了莫言,至少還有葉兆言。”
這廣告詞打得太雷人了,結果葉兆言在微博上抱怨:“我曾在一篇小文章里寫道‘書的腰帶又不是褲帶,不束好就會有傷風化地掉下來’,現在這樣子,真是有傷風化。”
很顯然書腰上的話,不是作家的要求,是出版商加上的。葉兆言的這本小說寫得如何,是文學評價范疇,但讓作者自己都難以忍受,覺得尷尬,顯然就是因為太吹了。
這種笑料幾乎月月都有,還有吹得更加離譜的。我有一位同行,出的新書上被出版商打上全球暢銷500萬冊,以至于她羞得連書都不好意思饋贈給我們了。我自己也被無恥出版商開涮過,出個小說,赫然就“亞洲”了,哭笑不得。
腰封亂吹,其實也是違法的,只不過沒人去盯緊這個事。一本書多出的那條腰帶,其實就是廣告。廣告宣傳很正常,但越界了,就涉嫌違法。
按照《廣告法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的規定,首要是欺騙消費者,其次就是不正當競爭。明明沒那么好,那些推薦的名家也沒看,非要說得天花亂墜不可,這叫欺詐。
瞎編銷量、排行榜和名人推薦的欺詐腰封廣告得利了,那些老老實實的書吃虧了,這就叫不正當競爭,破壞了圖書市場的公平。
還有一種侵權就更加眾所周知了,有的名家壓根就不知道上了腰封,推薦了某書。這叫“被腰封”。出版方的一個腰封,損害了讀者、市場、他人三方的權益。違法的事情,可以用法律去解決。其實真正可悲的,還是當下的圖書營銷之無聊乏味。
我們的古人故事里,還有陳子昂砸掉價值千金的好琴,博得自己的詩作盛名,外國名家里,有三島由紀夫這樣的自我炒作高手,也有毛姆這樣的妙人出妙 招,在報紙刊登征婚啟事:“本人喜歡音樂和運動,是個年輕又有教養的百萬富翁,希望能和毛姆小說中女主角完全一樣的女性結婚。”
這一招引得城中女性紛紛搶購小說。這類故事傳下來,既是軼聞,也是文學與商業廣告的雙贏。最重要的是,這種類型的手法,吻合文學的氣質,有機巧,有情趣,有洞察人性的絕妙念頭。
再說三島由紀夫,寫《假面的告白》,半真半假說自己愛慕男性。堪稱玩“腐文學”概念吸引眼球的標桿。文學界嘩然,獵奇的讀者趨之若鶩。然后又跟 攝影師合作,裸體拍電影寫真等等,這比中國國內炒美男作家要早幾十年。三島由紀夫年少是個清秀的男孩,然后煉成肌肉男,對比鮮明,其寫真妖美詭異又藝術風 格濃郁,又打動了一大波讀者的心,至今迷戀這種審美文學。
怎么到了我們這個時代,就無趣到這個地步?需要踩著法律的鋼絲,搖搖晃晃大喇叭喊著去叫賣,一本書怎么好,說不出個所以然來,干脆就直接叫板已經得獎的人,搞得作家自己圈里圈外都難堪。
把話說得再透骨一點,那就是我們的文學作品和圖書營銷,很缺乏技術含量。像《尤利西斯》這種晦澀名作,也火了大半個多世紀。看不懂的人多了,至今仍然暢銷,就因為有高招。拋開文化文學價值,只談它在美國的出版過程,也是一波三折,堪比好萊塢故事片。
《尤利西斯》這書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清教徒為主的美國,是屬于禁止出版的“色情作品”。書商貝內特用一千五百美元買了版權,就開始操作。他抓住 了一個“禁”字,找了愛出風頭的大律師來打官司。打官司的時間節點也精挑細選,選在有自由主義文學主張的大法官上班審案子的期內。
可是呢,這書還沒在美國出,法院不采納無關的證據呀!于是代理人將從別的國家輾轉帶入美國,在海關那里,拼命鬧騰,讓人查封了這本小說。最終這書得以進入司法程序。
最終的結果是,案子促進了美國文化的開放,對文學作品的色情定義有了改變。這書呢,也因為案子而名震美國,得以合法出版。該有的地位、銷量和價值,就不必多言了。
這樣的例子里,既有對司法的洞悉算計,也有對商業利益惡狠狠的追求,在不違法的同時,炒作成功了一本小說,還推動了法律進步。
反過來再看那些直白到沒意思的腰封廣告,作者顏面受損,讀者厭煩嫌棄,評論家覺得反胃惡心。僥幸騙了一些讀者,也是涸澤而漁,讀者總不會反復上 當吧,大不了不看書了,反正現在的文化消費選擇多多,影視發達,網絡資源豐富。最嚴重的是,這些亂玩腰封的書商出版社,恐怕不知道,自己的搞法已經違法 了。一旦被起訴敗訴,得不償失。
書在這個時代生存不易,傳播有功,未來只能走精品路線。書商和出版社們還是盡早走出腰封的那塊小天地,多學習,多玩點有技術含量的推銷,世界其實更加廣闊。總不至于連千年前的古人都不如吧!